【真相|漫评】用毒品作恶这种事,美国最有“发言权”
到了战国中后期,以齐稷下学宫为中心,儒、墨、道、法、名、阴阳各派经过百家争鸣,互攻互取,产生了黄老学派、《管子》学派等综合融汇特色明显的学派。
以此取之,虽王可也,其霸小矣。孔子对文武之道的体认、阐发与传承奠定了儒家之道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后来的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形成影响甚巨。
神道即天道,是从信仰的意义上看的天道,因此就是天之神道,表现为日月运行、四季循环等自然秩序。多元整合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读秋风先生发表在《天府新论》2014年第1期的《一个文教、多种宗教》,深感多有偏颇之处,特撰文商榷。天道既超越又内在,此时可谓兼具宗教与道德的意味,宗教重超越义,而道德重内在义。身举五羖,爵之大夫,起累绁之中,与语三日,授之以政。孔子并不反对祭祀,相反却倡言祭祀。
在政治上,荀子以儒为本,礼法结合,王霸并用。内在超越(immanent transcendent)是当代新儒家用来描述儒家或儒教特点的一个重要而又引起争议的概念,作为一种比较完整的理论形态是在1958年由唐君毅、牟宗三、张君劢、徐复观共同发表的《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中提出来的,他们认为中国民族宗教的超越精神内在于人伦道德,内在性与超越性不矛盾,既超越又内在,具有内在超越性。[⑦] 黎红雷:《中国传统治道研究丛书·总序》,第7页,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
[46]肖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一)第109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礼记·乐记》中强调: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性,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又说: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三王以功劝民,注重政治,政者,正也,王者,正也,以功正天下之不正,人民于是以功归之,可以有天下。
[32]武树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第16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至荀子时,则文王、周公只可谓后王,‘周道只可谓为后王之法矣。
(《荀子·议兵》) 从这些议论来看,王道毕竟还是荀子的最高理想,他从没有把二者等同起来。(《荀子·议兵》)以德兼人,国家有向心力,君主有号召力,百姓甘赴国难,得到土地能够控制得住,得到人口可以强兵,这样就能真正地增强实力。不急得其人,而急得其势,则身劳而国乱,功废而名辱,社稷必危。不能当一人而能当千人百人者,说无之有也。
此人法兼取之说,实亦直承孔子遗教,而非荀子所创新。(四)粹王驳霸——荀子的王霸并用 王道,亦称王政、王术,即以德礼仁义治国理民之道。陈柱曾说:法家盖起于礼。以力率民者,民亦以力归之,故尚争。
荀子则是以儒家学说为基础来吸收法治的思想,提出了礼治为主法治为辅的政治模式理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
王者之论指基本的政治法则,即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王者之法则是指以节用、富民为核心的经济财政制度与政策(《荀子·王制》)。范雎问荀子入秦何见时,荀子首先指出秦国的其固塞险,形势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等有利的自然条件。
对孟子来说,理想的选择当然是王和德。(《荀子·议兵》)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者也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无政道的治道,尤其顺治道的本质而一往上遂,故言治道惟是自‘在上者言。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此其相为终始,虽不可以偏废,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
(《荀子·正论》)刑罚的目的在于惩恶除暴,以儆效尤,如果杀人不用偿命,伤人不受惩罚,无疑于是纵容暴行,宽宥罪犯,这样做,就失去了刑法的本来意义,也威胁到国家的治乱安危。学术界一般把荀子的历史观概括为法后王,使之与孟子的法先王相对立。
用霸道,则辞田野,实仓廪,便备用,案谨募选阅材伎之士,然后渐庆赏以先之,严刑罚以纠之,存亡继绝,卫弱禁暴,而无兼并之心,则诸侯亲之矣。在这里,韩非在圣人如何治理天下的意义上使用了治道一词,其指涉内容不仅包括赏罚、禁令、利、威、名等为治手段,提及必因人情的人性论依据。
法度作为社会规范,自己不能独立地发挥作用,要靠人来推行和运用,离开人,法就会失去作用。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
荀子是礼法统一、儒法合流的先行者,然而在这一点上仍不失儒家立场。[39]张京华:《儒家思想的转变:荀子和韩非》,孔子2000网站。(五)有治人,无治法——人法兼取 先秦儒家主张的人治,其思想渊源于西周礼乐文化,其基本的观点是为政在人的贤人政治。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
由于对《洪范》创作的时代有争议,一般多认为可作为殷周之际的史料。是何也?则其殆无儒邪。
受人之天下而不为重,若素有之也。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尽管可以建立暂时的威权,其势力却注定不能长久。
可知以一知万是由礼推演出来的,在荀子看来,礼由分而类,因类而统,由统而一。对王霸观念的历史演变,嵇文甫曾作过这样的说明:王与霸本来不是两种治法,两种主义,而只是地位上的区别。
诛赏而不类,则下疑俗险而百姓不一。今天,有的学者以人治概括中国古代法的根本精神,并认为人治的核心是礼治,而另一重要内涵是德治[32]。但到最后,他又话锋一转,明确指出:虽然,则有其諰矣。[46]这种人法兼取之说在后来的政治实践中难以落实,说明荀子理论本身也有问题。
是故得地而权弥重,兼人而兵俞强:是以德兼人者也。王和霸的不同是彻底上的不同,不是种类的不同。
《孔子家语·五帝德》:宰我曰:‘请问帝颛顼。王虽甚古,而必待霸之产生,始因对待而生出不同之政论。
[37]在孟子这里,王道与霸道、在德治与力治两极的对立性被十分鲜明地摆出来了。当齐宣王问齐桓、晋文称霸的事迹时,孟子很不客气地回答说: 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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